关于《关于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       已查看: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号)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我厅制定了《关于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制定予以说明。

一、《通知》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全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省委省政府决定用四年时间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出台了《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湘政办发﹝2019﹞43号)。其必要性如下: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选址多位于镇(乡)、村单个厂区投资规模小易被地方主管部门忽视监管尤其在各地抢抓工期完成考核节点的背景下现场质量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按照乡镇污水四年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至11月底纳入2020年考核的34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考核项目已建成239个剩余101个正加班加点开展建设。据调研发现一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使用图纸不完善原材料进场质量把关不严隐蔽工程验收无记录现场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质量隐患和施工安全隐患地方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介入监管项目信息未上监管信息平台等突出问题。

2022年全省要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据初步摸排2021-2022年尚有526个建设任务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从启动到竣工一般尚需两年左右时间四年行动整体时间紧、任务重。亟需下发通知规范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以确保四年行动计划保质完成。

二、《通知》主要内容

第一个部分“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定了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范围要求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第二个部分“加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明确现场施工材料、设备应严格执行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测、开箱检验等制度。

第三个部分“强化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包括严格工序管理强化工艺、工序样板示范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做好隐蔽工程影像留存。

第四个部分“强化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提到施工单位

要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做好现场沟槽、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要求。

第五个部分“严格档案资料管理”包括建设相关信息和竣工档案等资料的管理要求。

三、意见征求情况及法律依据

本《通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起草。

《通知》起草后充分征求了各市州主管部门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条一是建议明确“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规模以上”的具体数据予以采纳二是建议“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明确规模以下可以不参照市政工程办理手续或减免部分手续内容回复如下:《通知》明确总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参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工程建设管理未超过该规模的按国家、省市其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