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今后我省工程消防设计审批更加简便、快捷!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已查看:


 

       为了切实履行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落实“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政策要求,2020年7月2日省住建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此《细则》的制定,实现了与上位法规的匹配,完善了管理细节,使住建系统消防审验工作有章可循,让企业办事更加简便快捷。

        一是大幅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新规要求全省统一使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服务系统》开展消防行政审批服务,实现了网上电子化审批。

        二是推行技术服务与行政管理分离,引导推动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化技术服务力量的作用。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谁许可谁负责。消防验收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的,整改问题要一次性告知,因告知不具体、不明确导致复验的,增加的现场评定费用由财政列支;因建设单位自身问题导致复验的,增加的现场评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四是大幅降低了我省的消防备案抽查比例,除人员密集场所及地下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抽查比例一律为10%。

        五是重点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提出了要求:从事消防技术服务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纳入全省建设主体信用管理范畴,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