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文明行业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7日       已查看:


 

湘质安监〔2020〕10号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文明建设,特别是有效遏制在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收受红包礼金、吃拿卡要报等“微腐败”行为发生,持续巩固全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成果,结合近期省纪委通报的个别市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现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文明行业建设相关要求进行强调和重申。

      一、情况通报

      2020年4月27日,“三湘风纪网”公布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涉及到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分干部职工收受红包礼金问题。通报所涉及问题不容小觑,反映出当前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系统的廉政风险依然严峻,个别监督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亟待加强,各级监督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二、工作要求

      1.以案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组织警示教育,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将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2.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十不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廉洁自律“十不准”公开承诺〉的通知》(湘质安监字〔2019〕14号)文件精神,将“十不准”内容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且严格做到“3个100%”,确保所有受监项目实行全覆盖。

      3.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及相关廉政要求,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规矩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时刻抓好警示教育,抓好日常管理,突出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做好警示提醒,切实增强全省监督系统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和履职尽责的担当。

      三、具体措施

      1.创新监管方式。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在进一步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工作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模式,加强监督规范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推进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堵塞廉政防控风险漏洞。

      2.加强监管人员廉洁教育。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人员的培训考核过程中,要纳入廉政建设内容,强化队伍思想教育,引导监管人员在搞好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的同时,绷紧廉政风险这根弦,切实规范自身言行,自觉依纪依规依法办事。

      3.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我站将结合省住建厅每季度的执法检查和文明行业创建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落实廉洁自律“十不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凡是“3个100%”落实不到位的监督机构,不得参评“文明监督机构”;凡是落实“公开承诺率”和“承诺回执存档率”达不到100%或不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的,不得参评“文明监督工作者”和“文明管理工作者”。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