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为老旧小区改造定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2日 已查看: 次
4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用以指导全省城镇范围内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建设与验收的《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对老旧小区改造什么、怎么改造做出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房屋综合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公共设施改造、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以确保老旧小区居民告别破败脏乱、基础设施老化的居住环境,乐享生态绿色、设施完备、安全舒适的美好家园。
今年,我省要对2000年前建成的894个老旧小区进行全方位改造, 共涉及6708栋楼、面积达2619万平方米,惠及35.8万户居民。《技术导则》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应贯彻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基本功能及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品质的指导原则,以“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方式统筹推进,并应遵循宜居、协调、绿色、共享、提升、延续发展的理念,营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美丽、和谐以及多样化的居住生活环境。
房屋综合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是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技术导则》规定房屋改造包括结构加固、屋面修缮、立面改造、楼道改造、节能改造、管线改造、地下空间改造等相关内容;基础设施改造包括小区道路改造、综合管线改造、环卫设施更新等。
老旧小区公共设施事关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改造内容包括公共空间、绿化、照明、停车、健身器材、公共宣传栏、无障碍设施、大门围墙(围栏)、标识标牌等。《技术导则》还着重对绿化环境做出了规定,明确要求拆除占绿、毁绿的违章建筑物,进行绿化覆盖,并优化绿化空间布局,保留小区原有的高大乔木、立体绿化等绿化特色,适量增加座椅、花架、廊架、景亭等景观小品。
为打造安全家园, 老旧小区要进行安保、消防设施改造,包括小区防盗、监控和消防设施。可在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大门及门卫值班室,安装、修复小区单元防盗门,小区宜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清理消防通道确保畅通。
针对老旧小区里老龄人口较多的实际,《技术导则》对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也提出了要求, 明确老旧小区宜通过设置无障碍入口,增设无障碍电梯,公共建筑过道、住宅走廊增设扶手,配设无障碍设施和康复训练设施等进行适老化改造,宜结合光纤入户改造,增加居民家庭适老助老呼救系统,并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技术导则》还对老旧小区改造实施与验收、后期管理与维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摘自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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