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拉萨召开西藏建筑文化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3日 已查看: 次
2016年9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拉萨联合组织召开了西藏建筑文化研讨会,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第三次全国住建系统对口支援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西藏建筑文化保护和传承。住建部黄艳副部长、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边巴扎西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崔愷、孟建民等13位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和城市规划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以及西藏相关厅局、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其住房城乡建设局派代表出席了会议。
与会专家针对西藏的特点和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
1.对西藏建筑文化评价。认为西藏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其建筑文化博大精深,在世界建筑史上也有较高地位。建筑师在西藏做建筑设计,应怀有敬畏之心,谨慎创作。
2.关于城市风貌特色管理。建议宏观上,在城市总体格局、道路规划设计等中体现地形地貌和气候环境。中观上,加强地块的指标控制,结合藏区地域特征进行精细化管理,不能照搬内地的控规指标和规范。微观上,通过建筑设计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
3.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建议划定重点控制地区,积极做好城市设计工作;对西藏城市和特色小镇,明确建筑高度、道路宽度等底线性控制要求;研究编制城市设计或风貌管理技术导则。
4.关于西藏建筑设计工作。建议首先要做好保护,其次是传承和创新,创新要有底线,如果没有把握,应该保守一点;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空间、场景,体现藏区特有的建筑意境;提倡适宜性的建筑创作,发展资源环境友好型的建筑文化。
5.关于开展专题研究。建议加强对西藏地域特征、人文传统、建筑要素和高原行为心理等方面的专题研究,指导相关的相关规划、设计。
6.关于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议研究完善建筑文化保护政策,建立相关管理保障机制;鼓励推行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一体性的设计方式,强调建筑外观与城市风貌协调;建议探索建立城市设计顾问制度,重大标志性项目由顾问规划师、顾问建筑师负责,一般性项目用城市设计导则控制。
最后,黄艳副部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西藏正处于重要的发展转型期和机遇期,做好西藏建筑文化保护和传承十分重要和紧迫,要求从加强西藏各类优秀传统建筑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加强城市规划,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制定西藏城市设计导则,保护历史建筑,加强援建单位人员培训,完善设计方案审批机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